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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幻觉

稀稀拉拉的小雨下了一个上午,等萨宾醒来的时候,雨刚停不久。他睁开眼,打了个哈欠,看着在自己眼前打盹的白尾巴和他身边的其余几个地精。

看见黑龙醒了,懒懒散散的地精们立刻都集合了起来,有些畏惧的看着眼前高大的黑龙。

“我睡了多久?”萨宾活动着身子问。

“主人,没多久,刚到中午。”白尾巴顶着笑脸回答。

萨宾抬起头,看了看四周。森林已经被清理过了,地精们都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那些野猪的尸体,整个森林寂静的只剩下一只黑龙和他身边的几只地精。正午的阳光从树叶间洒落下来,似乎早上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其它地精呢?”萨宾看着空荡荡的森林问。

“都带着战利品回去了。”白尾巴立刻回答。“主人,特尔斯留在这里是为了等您去看看特尔斯的部落。”

“哦,为什么?你的部落里有什么值得我看的东西吗?”萨宾有些好奇的问。

这个问题顿时让白尾巴很为难。因为他知道自己的部落并没有什么能让黑龙看得上眼的东西吗?但他必须的让黑龙去自己的部落里看看,的找些能给主人留下印象的东西。

因为根据死去多年的老酋长的说法和白尾巴自己多年所观察到的,龙是一种散漫,自私,强大的生物。是森林里真正霸主,所以他们并不在乎其它弱小生物过得怎么样,即使是他们的下属。

所以,白尾巴必须讨好黑龙,的证明地精们对黑龙有用。不然等主人飞走了,可能没过几天就把他的部落忘了。再遇上不知要过多久,所以他必须的抓住这个机会,的上供些东西,让黑龙觉得地精有用。

可自己的部落里有什么东西能让黑龙印象深刻呢?这些年自己的部落过的挺惨的,商道上人类的巡逻队越来越厉害,还有人类强盗跟他们竞争,地精们只能偶尔打劫落单的路人,现在部落里的黑龙喜欢的金币根本没几个。

不过部落里还有一样东西,白尾巴知道,黑龙肯定喜欢。

“当然是有一样好东西好送给您,到了部落您就知道了!”白尾巴挂着笑脸说。

“很好,带路。”萨宾爽快的答应了。“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你呢。其实你不邀请我,我也会跟你走的。”他在心里偷乐着。

萨宾跟着白尾巴在森林里慢腾腾的走着。自从他成为黑龙,已经很久没走过这么长的路了,飞行真是一项很不错的技能。不过他也很享受走路的感觉,因为他现在独自一个,不愁吃,不愁住,更没有什么牵挂,寿命长的近乎无限。现在他有大把的时间可以随意挥霍,无论是在山巅看一天风景,还是在林中小路里闲逛一天对现在的他来说,都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害怕自己变成纯粹的野兽,他可不想这么快就出来在这个世界乱窜。

“年假,永别喽!”他慢腾腾的跟在白尾巴身后,享受着午间森林的阳光,心情舒畅无比。

一路上,萨宾问了一些地精关于这个世界上人类的问题。不够另他失望的是,这些绿油油的小家伙似乎并不关心森林外面的事情。

他们知道向东方走两三天就会来到山脉地区,有一条人类的山路在森林边缘。他们也知道商道上有拿着剑,骑着马的人类巡逻队,还有南方和北方都有很多人。但其它,比如人类有几个国家,他们的国家是什么样子的?这些小家伙则完全没有概念。

看着从地精这里了解人类的计划落空了,萨宾只好换了一个问题。

“伟大的主人为什么不再管你们了,你们不是她最好的仆人吗?”享受着林间的阳光,

萨宾假装随意的问。

“主人,是这样的。”白尾巴有些失落的说。“十几年前,伟大的主人要生孩子了。据特尔斯所知,龙类生孩子是对母龙是一件非常漫长,非常危险的事情。这森林附近的人类一直想要杀死我们和伟大主人。所以伟大的主人放弃了她原来的巢穴,驱散了所有的仆人。从此消失在了这片森林中。主人,可以告诉我您现在的巢穴在哪里吗?特尔斯会将部落迁移过去的。”

“我现在的巢穴在高达几千米的雪峰之上。就算你们知道了也很难在那附近生活!”萨宾在内心笑着。

“不行。”他干脆利落的拒绝了白尾巴。他自己知道,母龙已经死了,而自己现在只是一只孤独的幼龙,是没有能力庇护这些喜欢四处作恶的地精的。即使有能力,他也不想。现在跟着地精们纯粹只是想弄清楚这个世界的是什么样的,好让自己更好的生存下去。

只是听完白尾巴的回答,他再一次感叹起母龙的谨慎。遣散了所以的仆人,选了一处极为隐蔽的巢穴,自己捕猎抚养幼崽。萨宾可以想象,她为了将她的孩子养大,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但她还是死了,死于狡猾的屠龙者之手。

想到这里,处于对母性的敬意,他无声的叹了口气。

“现在还不是时候。”萨宾随意敷衍着找了个理由。

“是的,主人。”听到这个回答,白尾巴也只能无奈的接受,这便是身为弱者的悲哀。

“除了发射火焰,你还会其它什么法术吗?”看着白尾巴手中的那镶嵌了红宝石的手杖,萨宾假装无意的问道,其实他对这个世界的超凡力量一无所知,所以他必须掩饰这一点。以一个随意的问题作为了解的突破口。

“除了将自己的声音放大和放射火焰,特尔斯还可以在短时间内制造校区域的光亮和黑暗,发射酸液球,短暂的将弱小的生物催眠,暂时改变物体的颜色。主人,都是一些小把戏。”

“这么多年你就没学会其它的。”萨宾试探着问。

“主人,特尔斯是一只地精,伟大的主人说过,地精是智力低下的生物。伟大的主人说在智力低下的地精中,像特尔斯这样的已经很不容易了。伟大的主人说特尔斯会法术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像其他智慧生物那样学习。但由于地精们比较笨,特尔斯并不能学会很厉害的法术。”

“只能感知到一点点魔法能量,伟大的主人说这样说。”白尾巴做了个一点点的手势。“多年来也确实如伟大的主人所说。”

这个世界是有魔法的,魔法是需要学习的,但有些生物天生就会一些法术。从白尾巴的回答里萨宾只能分析出这么点东西。

“这么多年,你有遇见强大的人类法师吗?”萨宾接着问。

“人类法师?”白尾巴困惑着重复着,似乎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语:“特尔斯没见过人类法师,人类法师非常稀少,但特尔斯只见过元素师。”特尔斯小心翼翼的回答。

“哦。”萨宾并不知道“元素师”是什么,只能“哦”了一声。他还想继续问下去,但介于自己其实对超凡力量的一无所知的事实,他有些担心再问下去会让白尾巴产生不该有的疑惑。

“那么特尔斯,我考考你,人类要怎么成为元素师呢?”萨宾故意装作一副已经知道的样子。

如果你对一个问题不知道,你的下属知道,但你想知道该怎么办呢?当然是以考察或类似的方式来提问啊,这是萨宾从前世的项目组长哪里学来的。他决定冒险试试,还好地精们将他视为主人,又很怕自己。

“当然是喝魔药,特尔斯知道的。”白尾巴兴奋的回答,似乎自己做了一件很厉害的事情。

“那么魔药又是什么呢,你知道吗?”萨宾见白尾巴已经上了自己的当,急忙顺着问下去。

“这个特尔斯也知道,伟大的主人说过。魔药就是捷径,喝过魔药就可以像特尔斯一样天生就会法术,无论多笨的笨蛋都会,只是笨蛋只会用很弱小的法术,而聪明的家伙则会很厉害的法术。伟大的主人还说,魔药的副作用也非常厉害,喝过魔药后就不能像特尔斯一样使用各种法术了,他只能使用一类的,就像元素使只会使用火焰和闪电一样,他们连扩大自己的声音都做不到,还没有特尔斯厉害。伟大的主人这样说。”白尾巴得意的回答。

“很好,你说的非常正确,那么你还知道其它的魔药名称吗?”萨宾对这个回答很满意,继续问。

“主人,特尔斯很抱歉,特尔斯并不是很清楚。”

看着特尔斯一副窘迫的样子,萨宾放弃了继续深入追问下去。不能对一只地精要求太多,现在得到的信息已经让他很满意了。

萨宾没有多说什么,白尾巴也不敢多说,只是沉默的在前方带路,其余几只地精畏惧的跟在他身后。

这时,一只鸟从路边惊起,飞到数值上“呱呱”的叫了两声便飞走了,一支羽毛飘落到萨宾眼前,正好落到了一段枯枝的尾部。看着地上的和枯枝似乎组成了一支长箭的羽毛,萨宾忽然想起了什么。

“森林,弓箭?我知道了。”萨宾突然想起来了。

“白尾巴,你在森林里见过长着长耳朵,喜欢拿着弓箭,喜欢在树林间穿行的人类吗?”萨宾以非常绕口的方式问。因为他在通用语里实在找不到“精灵”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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