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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怀璧其罪

胡通玄没有说话,而是选择了无言的抵抗,他不敢和陆亚希闹的太僵,但也不想再搭理他。

陆亚希眼睛一转,冷笑一声,朝小道里走去。胡通玄也还算识相,陆亚希走哪里,他便走哪里,很快,便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玄关。玄关处有着一副雕刻的画,斑驳的纹路中,透露着墓地主人的威严与身份。一人手持长剑,指着山崖之下数之不尽的人,那些人仿佛畏惧着这名持剑的将军。

胡通玄惊讶道:“这里是——始皇帝的陵寝?”

陆亚希摇了摇头,道:“当年始皇帝陛下在征讨西楚叛乱,叛乱未息,便已是深染重病,无奈班师回朝。回军途中,便已驾崩。世人以为始皇帝之陵寝必在都城,其实,当时始皇帝陛下虽已身死,但魂魄依旧禁锢在身体之中,这无疑是加速了躯体的腐烂和始皇帝陛下的痛苦。因此,在途径鹏城之时,便无奈下葬。而此处埋着的,不是始皇帝陛下,而是那位为我大秦忠心耿耿,令天下人闻名而丧胆的杀神。不,不应该是埋葬,而是沉睡,因为他的灵魂得以转世,当然,那就是你了。”

“公孙起!”胡通玄倒吸一口凉气。

陆亚希笑了笑,道:“当然,这世上还有第二位杀神吗?你当真应该感到荣幸,像你这一生碌碌无为,前世却有着惊天动地的伟业。”

胡通玄的脚底板都已浸透了汗水,他大概清楚自己是某位大将军的转世,所以秦国王室才费尽心机的将自己软禁。但没想到,居然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杀神公孙起。陆亚希看着胡通玄像吃了一个大鸭蛋噎着的表情,说道:“你本不应该有这样的表情,你本该自豪,因为公孙将军的一生,远比你想象的精彩得多。人类啊,有着了不起的祖先尚且骄傲的要命,何况这还是你的前世。”

胡通玄皱眉道:“那我们是来找什么?”

陆亚希道:“进去你自然就知道了。”

只见陆亚希走了过来,拉起胡通玄的右手,胡通玄惧怕的想要将手缩回来,陆亚希板着脸,道:“我劝你别动,嗳——”随后,胡通玄叹了口气,道,“真羡慕你的一生啊,可以为公孙大人重生而准备着,如果是我,我巴不得快点成为祭品。那么我陆氏一族,将成为王室之下第一家族。”

胡通玄此时已是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感觉,门后有什么东西在召唤着他。陆亚希在胡通玄的手上划了一下,胡通玄的手掌中便出现了一条血口。胡通玄像着了魔似的,痴呆的朝石门走去,将在按在了石门之上,白光大盛,而胡通玄这个人,没入了白光之中。陆亚希既羡慕又激动的看着,他真希望走进去的那个人是自己。走进去,就能继承公孙起的力量和记忆,也许走出来后,自己将不再是自己,但有谁的一生,能如公孙起一般精彩绝伦?

胡通玄的眼前一片漆黑,等视线慢慢恢复,才看见眼前悬浮着一个面容俊朗的年轻人,他身穿银色铠甲,手持七尺之剑,和墙壁上的刻画一模一样,虽不动,却震慑天下。

“你就是——”胡通玄忐忑的问了一句,但对方却忽然睁开眼睛,胡通玄作为他自己的一生,已经走向了尽头。

话分两头,在两个小时前,阎凤买好了车票。

“你去南疆干什么?”

“打工。”

“哦?南疆给的工资比秦国高?”

“当然,不然我去干嘛!”

“呵呵。”

坐在火车上,阎凤一想起售票员那副一副瞧好戏的表情就来气。南疆地处中原大陆以南,濒临南海,人口稀少,没有统一的政权,主要以氏族或门派为势力割据,保持着古老的统治手段。而在火车站的时候阎凤就发现,许多穿着古怪的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倒也不是说针对谁,因为阎凤在这充满了**味的火车站内,根本就不起眼。

阎凤感觉很累,才一坐下,就昏昏沉沉的睡着了,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忽然被一股血腥味给呛醒了。醒来以后才骂自己大意,还没上火车就觉得身边的气氛不对劲,可却失去了防备。他睁开眼睛,看看周围,火车已经快要到站了,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身材魁梧,却五官精致的男人,男人大概三十多岁,看见阎凤醒来,笑了笑,带着一股痞气:“哦?小兄弟,你醒了?”

阎凤警觉的看了看对面的男人,说道:“我们认识?”

男人摇了摇头,从兜里掏出一支烟叼在嘴里,想了想,又掏出一支递给阎凤。阎凤下意识的想伸手去接,可马上就缩了回来,摇了摇头,道:“不了,我不会抽。”

开玩笑,陌生人的烟能随便接?万一里面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那中招可就活该了。

男人秒懂的意思,把烟又装了回去,没有再搭理阎凤,点燃了香烟,满足的吸着。

此时,广播里报站点:“下一站终点站——云山城还有十分钟到站,请下车的乘客做好准备。”

阎凤的心一下子紧了起来,那个老人把冷天渔俘虏而去,多半是想引自己去救,至于原因是什么,他还没想清楚。但不管处于什么原因,他都绝不会让冷天渔有事。那么,下车以后估计会有什么提示或者指引。

看着对面的男人抽烟,自己也想拿出自己的烟抽,可刚才拒绝了人家,现在反倒不好意思拿出来,就只能憋着。

车到站后,阎凤刚要站起来,却被对面的男人按住,阎凤眉头一皱,刚想开口,就听见男人说道:“等会儿再下。”

阎凤很不爽,说道:“凭什么?”

男人笑了笑,道:“因为有人想要你的命。”

阎凤道:“他们为什么想要我的命?”

男人道:“因为你的血是滋养蛊虫的良物。”

“蛊虫!”阎凤怔住,他倒不是说没有听说过蛊虫,巫蛊巫蛊,相传在很久以前,巫蛊之术是合起来的,不过蛊术过于毒辣也不是很好修炼,所以就很少有人去修炼。

男人点了点头,道:“当然,这里是南疆,巫蛊师到处都是。”

阎凤道:“你想不想要我的血?”

男人摇了摇头,道:“我也很想要,可是我不能,闻见没有?血腥味,之前有人用蛊虫想害你的命,被我弄死了。”

阎凤忽然感觉背脊发凉,漠然的点了点头,随后迅速打开窗户跳了出去。那个男人好像喊了他一声,但并没有追上来。真想不明白,自己的血什么时候变成了养蛊的良物?莫非在火车站那群人好像要打架似的,就是要争夺自己?阎凤不得不怀疑,那老太婆是不是故意把自己引到南疆借别人的手除掉自己。

所以阎凤出了火车站后也不敢走人多的地方,可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姑娘还是把他拦了下来。那姑娘手持一副皮鞭,约莫两米多长,饶有兴致的看着阎凤,说道:“是你自己放血,还是老娘帮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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