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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枉有

初冬一过,转眼就是隆冬。

整个江南褪去了秋天的红火,到处是冰雪覆盖,白雪皑皑。房檐上,还常常吊着精灵剔透的冰柱子,鬼斧神工,不同于往日,但是很有一番风景。

端府织锦坊的衣裳也已经做好,就送来了。锦瑟一共有十一件,到底是少奶奶这个身份金贵些。

红橙黄绿青蓝紫,一种颜色一件,当然这些定不是锦瑟选的,而是婆婆和奶奶选的,红橙黄绿青蓝紫,染过布的人都知道,有这几个色。只要存在这三界之中的色彩都能染出来。所以,婆婆在解释这八件衣服的时候是说,这样你就有福气穿尽天下颜色了。这也是讨了个好彩头。锦瑟亲自选的有三件,一件牙白,一件浅绿,一件鹅黄,三个锦瑟稍微偏爱的颜色。

那新人推荐给锦瑟的那个富贵花就绣在紫色的衣裳上,上面的牡丹一团一团,但是颜色大抵较暗,可看上去也没想象中的那么老气,穿在锦瑟现在略微福气的身子上还正好。既没大一分也没小一寸。和着来,连颜色都适合。连晓小在一旁也说,自家小姐不在是小姐了,而是一个真正的夫人了。有些紫气东来的感觉。

锦瑟苦笑,大抵这世间的东西都是这样,看上去好,穿上去不一定就好,相反看上去不好,穿上去也不一定就不好。正如人也一样,相貌和人心到底是差些的。

屋内也添加了烤炉,一天到晚总是能看见那火苗芯子,倒很像是那阴鸷毒蛇嘴里的三寸毒舌,硬生生的要想要把这隆冬都吐下。

屋子里烤的暖烘烘,和外面的寒冷形成鲜明的对比。锦瑟还给自己房间加了条摇椅,红漆橡木带香味,繁花镌刻镂雕空,覆上一条裘狐毯,说多豪华就有多豪华,说多浪费就有多浪费。而且这东西大抵是老人用的,只是锦瑟第一眼看上之后豪气的一口气买了回来。便常常窝在上面呆在火炉边睡上一下午。直到晓小把饭菜端来,锦瑟才醒。

锦瑟的胃口,忽然之间也变的很大,以前不爱吃的现在都能吃下,身子继续长肉。婆婆和奶奶发现之后却异常欣喜,因为除了呕吐,所有的症状都是怀孕的征兆。还特意请来了大夫让端亦景在一旁守着问诊。

端亦景端着茶杯坐在一旁,不说话。锦瑟也就懒得解释,反正就是一个大乌龙。随便大夫诊治。大夫自然是不能诊出有喜脉的,只是大夫再也不开补药。因为,锦瑟的身子,应该是二十二年来最浑圆的时候,而且锦瑟那么渴睡。再开补药,估计一出冬,锦瑟就能有以前俩个大了。

因此,开了些清脾清肠胃的药进行调理。大夫也不知道锦瑟为什么会比以前渴睡,这不是春天,不应该是环境所致,也不知是不是病,但是要是是病的话,却没发现其他异常,相反锦瑟除了不睡觉的时候,精神大好。可要说不是病,也觉得不对。

唯一能解释的清楚的便是,锦瑟不需要管理端家的声音,操的心自然也少了些。而且冬季又没事情,房间也暖烘烘的,让人想睡。他交代锦瑟,还是将窗户打开些,不要将室内气温弄这么高。

而且你说,一睡就是一下午的,要是没人在身边窗户又紧闭,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谁也不知道。

要锦瑟也找点事情做做,打发点时间,不管是看书还是女工都很好,总比睡一下午强。更何况锦瑟就是爱书之人。

婆婆和奶奶也就很着急的派人去集市上采集了许多书,不管是什么样的书,都给锦瑟帮了过来。还给锦瑟的房间都加了个书架。因为觉得这些放到书房还要走出去取,寒冬腊月的多难啊!她们就怕锦瑟犯懒。要是不取,还不是又要睡一下午。

也因为那个书架微微改变的锦瑟的房间布局,端亦景睡的那个卧榻从内墙被移到了窗户下.

他还是一样保持着隔一天来一次。很多天晚上,锦瑟看见那个窗户是稍微的开着的,因为大夫说过要通风。锦瑟后面觉得也不是个事情,这大冷天的夜晚,端亦景的卧榻上面甚至是连件毛毯都没的。毕竟人心不是铁做的,端亦景的身子也不是铁打的。就叫晓小晚上不要打开窗户了。但是,晓小总是疑惑,“小姐,我早就听你的吩咐,明明没打开。”

书搬来,锦瑟的情况好是好了一阵子,但是锦瑟很快的对所有的书都失去了兴趣,快的好像就从来没出现过一样。锦瑟就抱着书本睡了,再说没人在,除了自己,他们根本不可能知道自己是在看书还是在睡觉。大不了,听到声音了马上醒来装成是看书的样子就行了,而且,晓小的性子毛毛糙糙。她走路一般都是有响声的。

这个办法果然是个好办法,自己好几次在晓小进来之前顺利的拿起已经掉到地上的书本,然后佯装看书。

晓小每一次进来都是深信不疑“小姐,你又看了一下午的书吧!恩恩,不错,不错,只要不是睡,就好。大夫都特意交代了,你睡的太多了,太不正常。”

锦瑟起身摸了摸自己的肚腩,这也不正常太多,问晓小“晓小,你说我为什么会胖那么多啊?娘和爹都不胖。”

晓小摆好碗筷,菜都比较素,自从大夫诊了脉。连锦瑟的菜都改了。她端起一碗有些乌漆抹黑的汤药,递给锦瑟,这是大夫特意交代的,饭前喝能减少锦瑟的进食量。那东西看起来没卖相,闻起来也不算是清香,但是喝起来却算是清清爽爽,有些像碧螺春那一系列的绿茶。所以,锦瑟喝着不太反感,相反还有些上瘾。谁叫锦瑟爱碧螺春呢。

锦瑟接过喝下去,晓小说“小姐,你这不是胖,是福气,知道吗?女人上了一定的年纪的要长胖,你看夫人和老夫人很瘦吗?你看刘妈很瘦吗?这是富态的表现,说明小姐你有福气。而且你看唐朝那时候都以胖为美呢,那权倾一时的杨贵妃不就是靠着那丰腴的身材吗?而且,小姐身子的确是有那么点胖,但是脸小看不出来。别人不知道的还是以为你十七八。”

锦瑟被晓小那些不着边际的安慰法安慰的头头是道,但是其实自己也不是那么在乎,所谓,女为悦己者容。既然没有悦己者与已悦者,那么又何必在乎。

而且,晓小说的对,自己的身子不去摸,真的看不出来有多胖。

锦瑟除了没条件没养花外,但是还因为这天气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晚饭后,夜幕之前,锦瑟在端府散步,披着厚重的斗篷,闲庭信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开始笨重的身子。锦瑟还是怀恋自己以前的样子,即使不是风扶柳,腰子纤细地能做掌上飞舞。但是跟了自己二十二年,现在这样的秦锦瑟是陌生的。

后花园,也有几朵腊梅独自开放,锦瑟也会独自呆上一阵子。疏影暗香,白甘清冷,屋后积雪如银,冰清玉洁,眼前月色如玉。锦瑟不禁想起了宋代辛弃疾的一首诗。

“月淡黄昏欲雪时,小窗犹欠岁寒枝,

暗香疏影无人处,唯有西湖处士知。”

暗香疏影无人处,唯有西湖处士知。此情应此景,倒是有几分相似。心底反复朗诵,顿觉瑟意上心口。这世间才人多半是不得志之人,都是孤寂潦倒之人。穷途末路之际,也幸得有人相伴,聊以慰藉着清贫人生。

而自己平凡的一个江南女子而已,却在这端府豪门之中,无任何人可诉衷肠。

“小姐,起风了,回去吧!”晓小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也似乎有些惆怅,这时候的小姐总是对景伤情,自己知道却无能为力。

锦瑟点头,起身回屋。

回屋把斗篷脱下,晓小接过,用鸡毛掸子把上面的厚厚的积雪弹下。晓小一边弄一边说“小姐,我估计把你这些日子带回来的雪积起来,一定能把你都给埋了。”

锦瑟进屋去找喜睡。

喜睡是一只鹦鹉,是于大哥在得知自己喜睡之后送的,说是陪锦瑟解闷,这会说话的活宝的确是比那些书本死气沉沉的东西好些。于大哥也的确是了解她。五彩的羽毛,调皮的个性,为锦瑟增加了不少乐趣。

喜睡这个名字是锦瑟取的,因为它见到锦瑟的第一句话就是喜睡。于大哥拿着它对锦瑟说“锦儿,听说你最近喜睡,所以,我买了只鹦鹉,陪你解闷。”鹦鹉学舌的本能让喜睡在听了这话后,来了三遍喜睡。锦瑟就顺其自然的叫它喜睡。

喜睡和她很好相处,也是因为如此,锦瑟还经常会带着它出来散步,但是它听晓小抱怨了一次冷之后,也有模有样的学着说冷,只要一看见锦瑟开始披斗篷,它就开始装睡,要是看锦瑟真的朝它走去,它就左蹦右调的飞起来,甚至还是龇牙咧嘴,对锦瑟进行攻击。但是最后被锦瑟横眉冷对,它就是乖乖的偎到一角,然后用委屈的声音,看着锦瑟说冷,冷,冷。

欺软怕硬,锦瑟在心里下结论,这样的性格,决定好好的教训教训它,把它挂在门口一个时辰,“威胁”它。它冷着打颤之后也学会了在锦瑟怀里撒娇,一动不动的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锦瑟大乐,但是从此再也没把它带出去。

话说到于阗,也想到了这些日子的行为,锦瑟也会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

自从西南山回来之后,锦瑟就没有好好的和他说过一句话。更是因为懒惰,除了睡醒那会围着端府看这白雪皑皑,一片冰清的世界外,锦瑟不爱出门。

很多次,都看见于阗看见自己疏离的背影黯然伤神。很多次,他的话因为锦瑟的故意打断而不得不一个人咽下。但是能怎么样。锦瑟也伤心,甚至是有些心痛,二十二年还第一次有男子能为自己动心,还是第一次有男子和自己说,锦儿,我只要看你笑,只要看你笑。

那么深的情,锦瑟觉得感动,也想走上前,告诉他,好,我为你笑,像四年前那样笑,像晓小那样笑,像织锦坊的新人那样笑。四年,从来就没想过身边会有人这样一直默默无闻的爱恋自己四年。

但是,即使再怎么感动她是有夫之妇,不久的将来就是弃妇,是会遭到世人唾弃和谴责的人。这世间本就没清白可循,即使自己是被害者,但是她还是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而于大哥,清清白白一身,他有条件可以找到更好的,而不是这一辈子为了秦锦瑟一个人而一起背负骂名。

有些人注定这辈子只能辜负了,于阗对秦锦瑟的爱慕,只能埋葬。他的爱就像是初春时开的那朵莲花,开在了秦锦瑟最苍白的季节里,注定没有足够的养分开花结果。只能落得一个枉有的遗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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