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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猎马医巫

很快,众人就来到猎马部落,那个处在盆地中的部落。早有部落勇士跑回去,向部落头领和高层汇报消息。部落头领在众人的簇拥下,亲自来到部落外面迎接。

丁奇在仓身后的马背上,看到这个部落头领能按照部落间礼仪出外迎接,这说明该部落是一个比较正统的部落,能够让人放心。心中对之前他们部落人的偷窥行为,稍稍减轻了一些抵触心理。

丁部落众人在看到猎马部落的头领出来迎接时,就统一下马,牵着马匹过去,以示尊敬。

“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我是猎马部落头领重蹄!”

猎马头领身材高大魁梧,声音洪亮,走起路来也是威风八面。看到客人们到来,当先右手扣胸行礼,出声欢迎丁部落客人,声音不急不徐。

仓和身后的丁部落众人也赶忙回礼。

“重蹄头领,您好。我是来自东方丁部落的仓,我是部落的狩猎队长,路过贵部落,多有打扰。”

“各位勇士不必客气。从遥远的时代开始,我猎马部落就在这片草原上以猎杀马匹和食草动物为生。马素来脾气刚烈,宁死不从,是以我们知道马匹不能被驯服。如今看到各位竟能驾驭马匹而来,实在是让我部落上下感到震惊!”

重蹄在看到丁部落众人身后的马匹时,他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光滑油亮的皮毛,修长的四肢,高大的身躯,肌肉结实,身体健康。搭眼一看就知道,它们善于奔跑,不是自己部落的勇士们能够捕捉到的健康优秀及以上马匹。

猎马部落的人看马,是从他们的本能和需求来看待。跑得快不快,有没有病或伤情,是青年马还是老马,他们一抬眼就能看出来。为了能捕到马匹吃上肉,他们捕捉的对象多是老马、弱马,甚至是有残疾的马。

马群一过来,他们就能将马群中的这些马挑出来,然后派人进行驱赶,并将它们赶往自己的埋伏圈,将它们最终制伏。

如果说大荒上有一个部落对马的了解敢说第二,就没有部落敢说第一。这是猎马部落的天赋,与生俱来。不是他们不懂马,而是他们的需求不一样。他们会把好马摘出来,放到一边,将关注点放在那些老马和弱马身上。就像掠食动物一样,专挑老弱下口。

是以,头领重蹄在看到这十匹马的时候,眼睛就猛地一亮,喜欢上它们。眼神中带着一种侵略性,霸道,想要得到对方,说一不二那种。

不给仓说话的机会,重蹄头领立即说道:

“这位勇士,不知道能否进行一下交换,将这些马交换与我部落,你们想要什么,随便挑!”

重蹄大手一挥,有种挥斥方遒的感觉,大概的意思是觉得自己能胜券在握。还没有邀请客人进部落,就想在这里交换,够霸道!

仓微微一笑,对重蹄的交换提议没有搭腔,而是不软不硬地哈哈笑道:

“重蹄头领,你和你的部落手下一样的着急啊!啊,哈哈!”

沉稳有力的笑声响亮,传遍周围,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这也让重蹄微微一皱眉,似乎不太理解对方说的自己和手下们一样着急是什么意思。

难道马尾他们在见到这些丁部落人时,也同样要求对方了吗?嗯,看来可以让马尾做一些更重要的事了,只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把这些马匹交换过来。

“远方的客人已经来到尊敬的猎马部落,身为主人难道不应该先邀请客人们进入部落吗?”

仓再次委婉地说道

,这让重蹄微微一愣,明白对方是在提醒自己已经失礼了。

“哈哈,仓队长,说得对。欢迎你们来到猎马部落,请!”

重蹄身体向右微微一侧,抬起右手做出请的姿势。

仓则顺势上前拉住重蹄的胳膊,一起朝猎马部落内走去。丁部落众人和一众猎马部落人员共同进入部落内,气氛相当融洽。倒是丁奇,则示意旁边的猎马部落勇士先行,自己在后面倒背着双手,边看边溜达着走进猎马部落。

猎马部落有一种丁奇比较熟悉的游牧部落风格。部落外围没有栅栏,全部用马皮帐篷围成一大圈空地,帐篷既是居住的地方,也是用来防护的一层屏障。这层屏障由三道帐篷组成,每一道帐篷之间有两米宽的通道,大家进出时都统一由部落入口那里进出,也是防御的入口所在。

入口两边,堆积了两大堆高约三米的干牛粪,这是整个部落的燃料,危急时可以作为一种防御手段。据旁边经过的猎马部落人介绍,他们部落的每一个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子,只要是出去,都会去捡拾一起干牛粪回来,到冬天的时候这牛粪堆会更大更高。至于一些木柴,平时烧得很少,只有下大雪的时候才会储备一点点,供头领和医巫使用。

在那广大的空地中间,靠北的部位有一个大帐篷,那是头领和医巫居住、休息的地方。在帐篷前面,有一个干牛粪堆在静静地燃烧,看不到火焰,却青烟袅袅,显然其内部正在燃烧,这是猎马部落保留火种的一种方式。

翎他们一干人正端坐在那个大帐篷两侧,看着中间的仓和猎马部落的头领重蹄在交谈着什么。

此时,那个帐篷已经敞开,光线照射进去,将里面照得比较亮堂。一个年老的身影正在一名年轻人的搀扶下,拄着手杖慢慢走出来。

重蹄头领转身,朝着老者行礼,仓和后面的丁部落众人也同时向老者行礼,包括刚刚到达的丁奇。

对于医巫的尊重,是每一个部落人必须做到的。他们是部落精神文明的传承者,上天意志的传达者,是神的使者。如果不尊重医巫,那是要被扔进火堆里烧死的!虽说丁部落已经在开始弱化医巫的形象,但那也是在慢慢变化,而且还有丁奇荒神的权威在那里,没有人敢说丁奇的不是。

重蹄向大家介绍:

“各位远来的朋友,这就是我们猎马部落尊敬的医巫飞马,他可是曾经看到过马在天空中飞的人,也是猎马部落最年长、最睿智的人!”

仓他们再次向医巫飞马行礼,并说道:

“谨代表丁部落医巫鹿、头领丁奇,向最尊敬的医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这是我们部落特产的陶器,可以用来煮肉煮水,最适合老年人使用。”

仓一抬手,就有两名战士端着陶锅和陶碗出现在医巫飞马面前,将陶器轻轻放在地上,后退回到原处。

飞马和重蹄两人微微一愣,不明白这个东西何以珍贵如此,成为赠送给另外一个部落的礼物。但他们也有很好的涵养,微微一笑,低头表示谢意。

仓他们倒也不在意,等他们知道陶器的真正意义,他们会求着自己的。

医巫飞马在向众人点头示意过之后,沙哑着嗓子说道:

“欢迎远来的客人,也非常感谢你们送的礼物。听闻你们是骑马而来,此时我最想看的就是你们所骑乘的马匹,可否让我一观?”

仓扫了一眼丁奇的方向,点点头,示意他们和自己一同前去观看。将丁部落众人

留在原地,只有丁奇跟过去。

只是重蹄和飞马两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健康的马匹身上,忽视了丁部落众人中,有两个人正在那干牛粪火堆上架起陶锅,倒上水,开始煮肉汤。

“啊!这些马太神骏了,这就是我们久寻而始终抓不到的马,根本不是马圈那些老弱的马所能比较的!”

飞马看到这些马的第一眼,内心的激动之情就溢于言表。他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此刻的心情,只能嘴里嘟囔着“好马!好马!”。

重蹄上前一步,对仓说道:

“仓队长,可否让我骑乘一下?”

“没问题!”

仓当即将眼前一匹灰马牵过去,教重蹄如何骑乘。

聪明如部落头领,重蹄很快掌握了如何骑马。借助自己的身高优势,在仓的帮助下坐在马背上。

灰马咴咴儿叫了一声,显然有些不适应这个陌生人,不过仓很快出手安抚住它。

“驾!”

重蹄双腿轻夹马腹,灰马慢慢向前走去,在重蹄的操纵下,朝部落外跑去。仓担心重蹄的安全,拽过自己的栗色马,轻轻一个翻身,马儿就冲了过去。

“呦吼!”

远远地传来重蹄的欢呼声,这让丁奇微微一笑。自己当初在军队里第一次学会骑马不也是这样子的吗?转过身,也不打扰医巫,陪着他在那里摸摸这匹马,碰碰那匹马,一脸神往,直到一股子香味传入自己的鼻腔中。

“嗯?这是什么味道?为何如此诱人?”

正在看马的医巫猛地顿住自己摸来摸去的手,鼻翼翕动,似乎在寻找美味的来源。

丁奇轻咳一声,吸引了医巫的注意力,然后伸手示意医巫飞马和自己一道回到大帐篷那里。而飞马发现,自己离帐篷越近,那股诱人的香味越浓,他感觉自己已没有几颗牙的嘴里,口水四溢。

有句老话说得好:想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想办法留住他的胃。对于没有调味品、没有炊具的原始人来说,干巴巴黑乎乎的烤肉只有一个作用就是饱腹,根本没有可能提升他们对于食物的向往。所以,经过烹调的食物,他们根本拒绝不了,就像很早以前熟肉对于早期人类的诱惑一样。

最后,根本不用丁奇再引导,已经从慢慢行走而改为小跑的飞马很快找到了香味的源头。此时,穿过人群的他,口水已经止不住从他干瘪的嘴巴里漏出来。他双眼盯住那个正在沸腾的陶锅,一动不动,只有喉头上下滑动。

而在医巫身后,帐篷前面,已经围了一圈人,都是在吞咽口水。

飞马艰难地扭过头,看着眼前这个不错的小子,结结巴巴地问道:

“这……这是什么?太……太香了!”

丁奇忍住笑,回答道:

“这个是肉汤,就是用赠送给你们的陶器做出来!刚才仓队长说过,这个陶器最适合部落的老年人,能够让老人吃饱肚子。”

“真的吗?真的是用陶器做出来的!真是太棒了!以后我也能我吃些肉,而不用在嘴里靠那几颗牙齿慢慢消磨烤肉了。”

飞马激动得满脸通红,恨不得立马上前喝上一口汤,可他手还没有伸过去,就被一股热浪给逼回来。

“飞马医巫,请您稍等,待汤变凉之后就可以喝了。”

丁奇赶紧将医巫拉开,并扶着他在一块石头上坐着,并示意那名战士用陶碗盛了一碗肉汤,里面的肉块都已经煮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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