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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戴上戒指

我指着影集里出现最多的那个女孩子,那个像张柏芝的女孩子问袁钧华。

他看了看,坦白地说:“我一度考虑要娶的女孩子,在我腿受伤后,就没再和她见面,连钧康都不知道,估计这本相册,他都没看过。”

“她真漂亮。”我由衷地赞叹,把影册合起来随口问他,“为什么不再见面?是因为她喜欢跳舞,无法忍受你行动不便吗?”

袁钧华沉默一会儿才说,“不,是因为我发现,我只喜欢她的外表,没有爱上她这个人,我不能娶她。”

我睁大眼睛,“有这么漂亮外表的女孩子,就是花瓶也没关系呀,摆在家里也很赏心悦目。”

袁钧华笑起来,“不娶回家我也能天天看,为什么要付出一生一世的代价?没错,她是个很好看的女孩子。我们两兄弟一向喜欢漂亮女孩子,但这和娶回家是不一样的。”

袁钧华的口气似在陈述一件事实,不带任何感情。

我若有所思,“那倒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也喜欢看漂亮女孩子,但未必会和她们成为朋友。”

袁钧华笑,“那你每天看镜子,就足够了。”

“其实,我并不喜欢自己这种类型,我喜欢眉目秀美的,我这一型,太媚了。”我和他说起心里话,抱怨道:“上中学时,穿最小号的内衣,怕暴露身材。”

“多少女孩子听见你这样说,会妒忌死。”

我看着他,“在你的眼里,我是不是样样都是好的?”

袁钧华温柔地看着我,“当然。我就是做梦也不曾想过,会有一个你,这样合我的心意。”

我眨了眨眼睛,“你究竟是谁,为什么听你的话语,总觉得我俩好像认识?”

袁钧华笑了笑,准备开口。

“钧华哥哥,你怎么躲到这里来了?”

书房的门被推开,闯进来一个女孩子,就是先前拉他跳舞的那个女孩。

她看到书房里还有一个我,怔了怔,抬着下巴充满敌意地问,“你是谁?”

袁钧华很自然地拉起了我的手,一枚戒指套在了我的中指上,“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正在向她求婚。”

我正想甩脱,他按了按我的手心。

想到袁少所说,他大哥一直在愁如何摆脱那些世交的女孩子,我闭上了嘴,只是略带好奇地看着那个娇俏的女孩子。

女孩听了袁钧华所说,张大了嘴,愣了半晌,跺跺脚,“钧华哥哥,你骗人,李梦然才是你的女朋友,我见过她,她,她现在已经嫁人了。”

袁钧华淡然地说:“没错,李梦然是我的女朋友之一,绵绵却是我的未婚妻,不一样的。而你,永远是国世伯家的小妹,不管我有没有女朋友,都不会改变。”

国世伯,她是国思琳?

我看着眼前这个如同小女孩一般任性,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的女孩子,可真不像外界传闻的那样低调,懂事。

或许是因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她就变了个样子,一直用小妹的身份出现,令他没有半点防御之心,顺道着赶着了他的一个又一个女朋友。

我张大了嘴,“其实钧康早知道,早知道你喜欢的是,我?所以才会在我面前那么夸你?”

凭着女人的直觉,我觉得那个李梦然应该就是影册中出现最多,和袁钧华关系最亲密的女孩子。

冲着国思琳以我的敌意,我甚至怀疑,李梦然当初黯然神伤的另嫁他人,恐怕不乏国思琳在中间推波助澜。

喜欢一个人,光明正大的争取,干嘛要排斥其他的女孩子呢?

难道她不明白,根源在袁钧华的身上,跟别的女孩子半点也没关系嘛?

也许是因为,我对国铭泰没有好感,顺带着,对国思琳也不感冒,所以,我并没有拆穿袁钧华的谎言。

国思琳看着我们紧握的手,脸色由红转白,她恨恨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对袁钧华温言细语地说:“钧华哥哥,你了解她的为人吗?了解她的家庭吗?外面多少女人觊觎你们袁家的财产,从前那些女孩子是这样,你不是最讨厌别人爱上你的钱……”

“呵——”我轻笑起来,“你们这些有钱人,就这么不自信吗?以为每个人接近你们,都是为了钱。”

我挪开两步,上下打量袁钧华,略略夸张地说:“钧华本人学富五车,相貌堂堂,名校毕业,更别说他识情知趣,温柔体贴,他就是月薪只有万元的小白领,相信也一样有大把女孩子喜欢,难不成,国小姐认为,他的魅力就是那些钱财?”

国思琳咬了咬唇,“你别歪曲我的意思,钧华哥哥,当然是极好的,但你们这些外面的女人,有几个不是……”

“好了,国思琳。”没等她说完,袁钧华就打断了她,“平日你在我跟前胡闹,我看在国世伯的面子上,当你小孩子,不与你计较,但绵绵是我的未婚妻,你该尊她一声大嫂,如果再用这样的态度和她说话,麻烦你出去,袁家不欢迎你。”

袁钧华的语气虽然没有太大变化,但他这一脸沉,隐隐有些不怒自威的严厉,加之话意里的不客气,竟令国思琳不敢再说什么。

半晌之后,她才强笑道:“钧华哥哥,你口口声声她是你的未婚妻,可连个订婚仪式都没有,我就是叫她大嫂,也不名正言顺啊。”

袁钧华却道:“我这才和她求婚成功,正准备到外面去宣布,你就进来了。也好,择日不如撞日,绵绵,咱们这就出去,让大家为我们的好消息高兴高兴。”

“啊——”我地这急转而下的情形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我可以帮袁钧华当个挡箭牌,但是这会儿要陪他出去,可就不是挡箭牌的事了,这会弄假成真的。

“绵绵。”袁钧华抬头,温柔地看着我,温和地说:“你别担心,我不会做出那种订婚后又取消的事情,这辈子,你是我唯一想娶的女孩子,如果你还没想好,那我们等一等再宣布也没关系。”

我点点头,“钧华,我想回去了,你叫司机送我吧。”

然后,我伏下身,在他脸颊轻轻一吻,“Happy Birthday.”

这一吻,是很普通的西方礼节,但落在国思琳的眼里,也可以有别的含意。

我想,即使我们没有出去宣布订婚,她也该对袁钧华死心了。

袁钧华坚持要送我,我推着他的轮椅到门口,方才说:“好了,钧华,你回去吧,这会儿已经晚了,你要是送我回去,我还得担心你回来,有司机送我就好了。”

他拉过我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触,“好,你到家给我电话。”

楼上有人在叫国思琳,一直跟在我们旁边的她这才跺了跺脚,转身离开。

我准备摘下中指的戒指还给他。

袁钧华按住我的手,“除了你并没有答应外,我刚才所说的话全是真得,绵绵,这枚戒指就是给你的,是家母当年交给我,让我将来送给她儿媳妇的。”

他看着我笑了笑,“还是那句话,别忙着拒绝我,别当面拒绝我,就让我高兴一会儿吧。”

“可是,这是伯母——”

“正因为如此,我才要套在我心爱的女人手上。”他再度将我的手抬起,轻轻碰了一下,“谢谢你,让我度过这么快乐的一个生日。”

说到他的生日,我就觉得自己这会儿要是拒绝,好像蛮残忍的,想了想,还是明天再说。

我松开手,“那我先替你保管着。

他却笑着说:“我希望你保管一辈子,绵绵,考虑一下嫁给我吧,我也许不能令你疯狂,有恋爱的感觉,但我是一个很好的避风港湾,我会呵护你一辈子,而且——”

他顿了顿,“有一天你有其他喜欢的男人,离开我,我保证绝不会为难你。”

我像没听见似的,有些慌乱地拉开门,“我走了,要不,错过我妈定的门限时间,她会生气的。”

从我开始和男孩子约会起,妈妈给我就定了晚上十一点的门限,雷打不动。

除非是和女孩子外出,否则,我从来不曾违背这条规定。

即使在云舟工作的那段时间,一个人住,我也很少接晚上的工作。

事实上,叛逆期时我很反感这个门限的规定,本来大家外出玩的都蛮开心的,唯有我得提前走,很扫兴。

后来我发现男人对那些和他们玩到最后疯到最后的女孩评价普遍不高,占个偏宜什么的就丢开手,别说谈及婚嫁,连介绍身边的朋友给她们都很少,倒是对我,极少做出轻佻动作或乱开玩笑,就明白妈妈设定门限的道理。

的确,女孩子就该矜持些,要像一幅画被欣赏,而不是做一朵花颜色稍裉就被丢掉。

经过云舟那一段之后,我更明白了这个道理。

如果不是因为那份职业,我也不会招惹上黎瑞宗那样的花花公子,不会被他轻视,被他侮辱。

我乐意帮袁钧华这个小忙,就是因为自始自终,他都对我极为尊重,连吻我的手,都是珍而重之的感觉,不带任何邪念。

老实说,袁钧华的提议还是蛮诱惑我的,虽然我此时并没有爱上他,但他这个人,给我安全可靠的感觉,跟了他,平平淡炎,细雨润物,绝不会一颗心上天入地的。

和傅建平、易家明那样疯狂的恋爱,一波三折的起伏,我再也不想尝试第三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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