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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派系

老余的真名为余则清,宜兴本地人士,早年也是走科举之路的,可是三十好几还只是一个童生,碍于生活上的压力,余则清只好服徭役,到县衙任一个小吏糊口。明代的读书人之所以鲜少人会从事吏员,主要是明太祖朱元璋曾今下达过凡从吏员者不得科举。

可以想象各地方的胥吏都是一些读书失意的落魄书生,简单地说做胥吏的都是能力较差的一群人,只想着混日子而已,人生基本上没有什么盼头了,当官?没资格啊!

余则清是一个老油条了,从县衙转到锦衣卫百户卫所充当一个书吏,负责整理文书、登记点卯什么的琐事,一个月除了基本俸禄一两八钱外,平时还能分些商户的例份钱,生活倒是无碍,与一般的酸儒不同,余则清在各个衙门都当过差,三教九流都认识些人,可谓是结交甚广。

不过为人低调,见风使舵,谨言慎行,也不会在局面不清楚之前妄言。带着时光来到器械库,找了一套满身布满灰尘的飞鱼服和锈迹斑斑的绣春刀,说道:“诺,这就是你当差的家什。”

时光哭笑不得地道:“余老,您不会是说笑的吧?这,这还是锦衣卫的飞鱼服?”且不说这套飞鱼服布满了灰尘,时光仔细检查了下,不下五个补丁!绣春刀更不用说了,拔出来时光都费了好大的劲“呛啷”一声,一截绣春刀完全腐蚀在刀鞘里面,半截刀有什么用?

“时光啊!锦衣卫平常很少打打杀杀的,有飞鱼服穿就不错了,何况卫所没有多余的钱帛……”说白了,宜兴锦衣卫百户卫所资金困难,你一个小小的力士有得穿就不错了,就别挑三拣四,沈德胜估计也是知道这个情况,明面上不好说什么,毕竟时光是走后门进来的,还特意去制作一身行头未免会被同僚戳脊梁骨。

沈德胜只是一个百户,还未完全掌握卫所的权利,勉强招进时光已经是最大极限了,所以无法给予过多的优渥。

“哦,晚辈多谢余老指点,这是一点小意思,还望收下。”时光上世作为一个公务员明白财可通神的道理,余老虽然只是一个吏员,却在百户卫所里消息灵通,结交余则清对时光以后在宜兴百户所有益无害。

余则清冷谈的表情当看到大约一两左右的碎银子之后瞬间满脸春光,言道:“一定,一定,看你这个后生这么通世故,老朽就提点你一句吧,小心李大贵总旗。”

李大贵?时光追问一下,明白了为什么余则清会说这样的话,原来沈德胜的处境并不好过,宜兴百户卫所基本上分为三派,一是军户出身的锦衣卫以张楷为代表,这一派人数不多,满打满算十来人左右,而最大的一派则是以李大贵为首的乡绅派系,大概有三十多人,是宜兴百户卫所里最强的一支力量。

这一派的人父辈都在宜兴扎了根,接替了锦衣卫的名额,其家族在宜兴拥有比较大的家业,成员大多从事着官、士、商、吏等职业。李大贵的堂弟更是县衙的县丞,掌管着宜兴的治安事宜,可谓权利不小。

另外一派属于中间派系,人数也是十多人左右,大多是外派的锦衣卫,按照惯例是不会常驻一个地方,因此懒得掺合进去。

时光静静地聆听着余则清滔滔不绝地讲述卫所里面的派系之分,既然已经决定混锦衣卫了,就不能两眼一抹黑,总要弄清楚锦衣卫的门道吧,不然犯了错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孝敬”余则清也是为了能直观了解宜兴百户卫所的猫腻,按照余则清的说法,李大贵有意染指百户的位置,自然不会待见沈德胜,时光这个由其引荐的力士肯定会成为李大贵的磨刀石,要时光小心总旗李大贵是有道理的。

“所以啊,你以后最好低着头做人,别让李大贵抓着什么把柄,不然的话,百户大人那边也不好交代。”余则清见惯了争权夺利,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上的纠葛,按理说余则清不会站在任何一边,之所以嘱咐时光无非是出于银子的面子。

时光思索了片刻,言辞恳切地道:“余老,您的话我一定会铭记于心的。”

“那就好,可惜你一个读书之人竟然入了锦衣卫,你多保重吧。”其实除了钱方面的原因,余则清如此详细地为时光讲解锦衣卫的内幕消息,多半看在时光好歹挂了个秀才功名,都是读书人嘛,秉承着能帮就帮的想法。

余则清见其似乎听懂了这一番劝告便不再言语了,今天他说的话够多了,再说就会触犯到李大贵的底线,以后要在百户卫所混就不太容易了。

时光仔细弹了弹飞鱼服的灰尘,擦拭着断了半截的绣春刀,不管怎样,都已经成为锦衣卫了,虽然没有正式被千户所批准,连腰牌都没有配备。

整理好了之后,时光拿着着一些东西回到了时府叫下人浆洗了飞鱼服,回到书房后擦拭着绣春刀。

“断了半截有什么,不拔出来就行了,反正锦衣卫只是吓唬人的,谁敢动手。”时光暗自言语道,而这个时候书房的木门大开,时彬喘着粗气急忙问道:“兄长,听说你成了锦衣卫?我还以为你是说说罢了,怎如此断送自己的前途啊!”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是死脑筋,讲究的是专心研习儒家经典和八股文,无时无刻不梦想着金榜题名,光宗耀祖!放弃读书这条路,不论是从商或者从吏都是为人诟病的,更惶恐是锦衣卫!

“哦?仲黎,你所谓的前途是什么?我有自知之明,读书不是我想要走的路,相反做锦衣卫倒蛮适合我的,为兄还得规劝你一句,做自己喜欢的事和擅长的,才是正道。”与时彬做兄弟一年有余,通过观察时光知道尽管时彬从小聪慧,却并没有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学业上,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茶具之上。

从他有空就到窑厂里偷师学艺就可见一斑了,时彬不仅有这方面的天赋,还肯下苦功,读书不是唯一成功的路,时光这么说只是想让时彬守住本心,不要被人影响了。

时彬霎时进入了沉思,他之所以这么赶,也是刚从窑厂里回来,平时都是偷偷摸摸生怕父母知道,碍于家人的寄托,他一直埋头苦读,但是正如时光所说,大多时候他都会走神,想着如何改进供春大壶,以此来适应市场的需求。

“你慢慢想吧。”时光拿起中看不中的绣春刀,拔腿就跑,免得再被时彬唠叨,他这个便宜弟弟深受老酸儒的蛊惑,导致脑筋有点转不过弯来,简单地说和大多数读书人一样,时彬属于天然呆的类型,没有主见,懦弱胆小。

回过神的时彬四下找寻,这才发现时光离开了书房,嘀咕一句道:“到底你是劝我,还是我劝你啊!”

反客为主的时光溜进了自己的院子里,囔囔道:“翠屏,我的飞鱼服洗干净了?乘着太阳大,晾晒出来呀,明日我还要穿去点卯呢!”

时氏宅院分为三个部分,主院落是时朋、沈氏居住,东西则有两个小院落,东院属于时光的住所,西院为时彬所有。

时光因为年纪虚长几岁,又深得沈氏喜爱,从独自居住在东院之后就配了一个贴身女婢翠屏。

年纪十五六岁,模样可人,一袭素色水田长裙,朴实中带有一股清新淡雅,衣服浆洗得极为干净。翠屏走了出来,笑靥如花地道:“少爷,衣服洗干净倒是干净了,只是有几处破陋了,我在缝补呢。”

翠屏的声音如清晨的喜鹊报喜,甚为清凉,常年干家务的她,皮肤呈现着小麦色,比一般锁在闺房的富家大小姐活泼勤快百倍。

初来万历年间,时光曾经一段日子里经常头疼欲裂,多亏了翠屏悉心照顾,时光一直牢记于心。翠屏是有卖身契的女婢,七八岁就卖到了时家,身世甚是可怜,不过幼年的翠屏并不知道这些,她的记忆里有得是主人家的养育之恩,因此翠屏干活比其他下人都用心。

“那你缝吧,我去小憩一会。”炙热的太阳灼着人昏昏欲睡,后世的时光工作比较轻松,有睡午觉的习惯,可能又因为穿着类似于道服的直裰,扎了一个头冠,显得更为闷热。

时光心里面暗自腹诽道:“还是现代好,穿这套古装冷天还好,夏天不是折磨人吗?”

等到时光醒来之后,太阳西斜,黄昏的宜兴笼罩了一片橘红色的外衣。时光试穿了下经过翠屏缝补过的飞鱼服,发现补丁的样式犹如祥云一般,服饰内的飞鱼纹饰似腾云驾雾,增添了几分威严。

“翠屏你的针线活巧夺天工啊!原来这套飞鱼服根本和乞丐服差不多,经过你的手艺修补后,比新衣服都好看。”时光不会吝啬自己溢满的词语,正所谓“佛靠金装,人要衣装”,穿原先的飞鱼服出去,明面上不敢议论什么,私下底肯定会说时光的坏话。

翠屏还在院子的厨房做晚餐,听时光如此夸赞,顿时有些不好意思了,说道:“少爷不嫌弃就好。”

“我怎么会嫌弃呢!不过这把绣春刀不知道要找谁修理啊!明天早上又要点卯了,时间上根本来不及,算了,明天找个铁匠问问吧。”时光在院子外面说道,翠屏似乎认识宜兴的铁匠,连忙说道:“少爷,宜兴县城西街有一个王铁匠,手艺不错,明天你有空可以去问问,时家的铁器都是在哪打的。”

“翠屏你都说好,这个王铁匠肯定不简单,一定要见识见识。”明朝万历年间的铁器锻造水平还是比较高超的,时光早就想亲眼目睹下古人的智慧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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