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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花楼上客(上)

作者:小虫悠悠

我总能见到一匹马,他拉着一男一女,有时候是一车西瓜,有时候是一车其他的水果,在城市里游走,多好,省油呢。马矗立着的温和真是吓倒了我。后来,去草原,见马也是这般的,并没有狂奔而去的洒脱和不羁,想想马致远手中的那匹瘦马大概已经算是马中之龙了。

在草原,有座小坡,叫砧子山,上有百年的岩画,只是我找不见,一男人骑着摩托车仰首看鹰的时候,我说:老大,顺便带我去那边的蒙古包吧。他答了应,但要先骑着车在砧子山绕一圈,那路,全是尖尖的石子。我想都没多想,就跨上了车。结果,很要命,没摔下来,男人戴着牛仔帽的情形,到现在依然存在我的梦里头。

男人总爱说:*他妈的。

北京的男人说来说去还是:我*你妈。

中国人骂人总要和祖辈搭上点关系,要是我和人有仇,关我妈什么事。所以,我在想,这是一个并不太磊落的民族,我们离先人是真正的远了。

当然,我扯的也很远。

葛兄,风穿堂而过,我几乎迷失在时间里。前言里发生的那段故事,像斜阳,染在草上。有歌词唱:斜阳染幽草,几度飞红。唱得我直落泪。“嘭 ”的一声,门关上了,我看见一个从容的你,不回首,不眺望,身后的事物,却落在眼窝深处。

“她的牙齿几乎掉光了,不见牙齿遮拦的笑,才是最让人放心的真实的笑。”我愿意在这样的语言当中沉默下去,相知的,不被相识的,都在那无言当中。温柔的善心,你是有的。我想起了我爷爷穿的布鞋。

用菊做族徽,呵呵,有时候发现,时间并未做出改变,改变了的是自己,那个在暗夜里行走过的一脸笑容或者一身疲倦的自己。如将来我也能建方一个族群,那么我一定选葵花做为族徽,当然我会在心里暗暗钦佩那些用菊做族徽的人,因为他们经得住时间的沉淀,而我,实质上来说,喜好张扬。

所以,我总渴望着,在书中,会出现一个张扬的人,或者头脑简单,一路掉着链子,喜不自胜。

生活就是这样的,要适时的和自己开开玩笑。

在老宅当中,守一把回雪的刀,这在诗意当中透出些冷来。对我而言,要不历史,要不江湖,若无法分辩,下面的语言,便可能会有所曲解作为主人的你的心境。回雪刀到底密藏着什么样的谜底,我甚至可能想都不会去想。

有时候想是不重要的,眼睛看才重要。

我看见的是灯光,它将影子投在院里,遇见的笑容,透漏出些孤独,孤独的人爱惜自己心中的那份孤独。

从手指缝漏出的骂声,终叫人一阵心惊,又是镖头,不是一身膘肉,就是一副横眉冷对的江湖豪侠模样,这部份的人在武林当中,最经不起推敲,就像郭靖的那几个师傅,没见出多少英雄事迹来,名声也不知道是自己喊响的呢,还是别人给的。但徐怀集肯定是个人物。我甚至想也许邹渐是看不清他的,这个到了现在唯一还留在他身边的朋友。

按照故有的概念,感觉镖局里的人哪,武功不能高强,武功高者又多半老了,老了是故可能有一个女儿,女儿不是蛮横就是横蛮。我是从来都不喜欢镖局的,也不明白,为什么古时的镖居业务如此众多,还可供众多的人生活。许一趟镖,换上几条人命,才能留下其他人在镖局的饭钱,也是说,在古代人宁可不要命,也是不能失业的。

如果说前言是书的一部分,这个前言便现代感太强了些,一到引子,时空交错的感觉,我并不能很好地适应。

若说开卷的美,那引子不要,一开始就写非花楼的主人,要来得更吸引人一些。在引子里,就像一堆熟悉的江湖里的人,经不住等待的人,若在网上,会以为这只是一个一般的小说,匆匆翻过。像我这样的人,不喜欢书有引子,我若拿起书,翻开,见写着:第一章 非花楼的主人,我会心动。

非花楼,是一出场,就能让人喜欢的地方。若不打开如扇,便面如旧时相识,对着江水,这样的地方,是不容易想象得到的。江水之上,许多谜底是一辈子也解不开的。五十年呵。说起范宽的山水画,足以喜欢上主人了,一个爱画的人,一个爱极了画的人,或多或少总会让旁人放下心里的戒备,由此也多几份期许。露浓的时候,花的含义是深重的。

亭子,容易让人想起登高望远,望远的时候,容易怀念故人。中国的亭台楼阁是颇写意的,没去过颐和园,我不知道其内有多少内容,也许我看到的是寺庙,和亭台楼阁无关,只是红绿的长廊,就颇能生出些幽思,何况在沈园的亭子里,还有《凤头钗》这般情浓的词句。有时候真恨那枷锁和缘分。

我在大冷的天里,看颐和园起伏的水,有时候它们发出海浪般的响声,因为风大。一个人在颐和园,不看指示牌,是要走丢的,我试着绕过一片水域,终究人还是得折回来,往回走。对于亭子,我并无颇多留恋。没有景致,看风景的人容易虚脱。

有旧船空留在岸边,一半浸入水里,一半透出在柳条底下,雨滑下来的时候,身子冷透,在那样透辟的环境里,我竟然想起鸭子。

所以,我不得不多次去想象,非花楼的地理位置,以及院子里应该种着些什么样的花草。一个可爱的女子,是容易想象的,一个到了一定的年龄,仍旧还可爱着的女人,就不容易想象,但赵氏在我脑袋里勾画得比较清晰。她有一种醉态,我喜欢她不精明但却心知肚明的宽厚模样。

几句唐诗是镇不住这性子了。赵氏的话说得滴水不漏。

“拿夫人的话说,就当是别开生面。”邹渐书卷气里竟也透着了田园般的活泼。

“夫人,这马蹄声多好听。” 多么温暖的话呵。如此,邹渐实在是值得眼前的江水和赵氏守候的。

“我有十分能耐,我就做通天的事。”裴逸的这番话,是很有些口气的,也颇有些气度,但我很怀疑他是否能欣赏得了五藏楼上的藏品。

“草书无法”,裴逸终究是有些自信的,但他的自信带着一种虚空,使人不免对斜白山庄都要小看起来。六庄主如此,对于其他的庄主便不再有更多的奢想,想来不能是武学文才兼得之人,更不可能在江湖上呼风唤雨掀起大的波浪和动静,斜白山庄就是昔日的一阵雨,在雨里走出的是一个曾经赏心悦目的女人,但她如今生世可怜。

刀法之本身,如水往底处走,万物皆藏在隐忍之中。商世英说他自己的陋习,说专爱收集各家各派的刀法图笈,甚至毫不客气当面豪夺。当初二拐在马连岱,看中人家身上的过山刀,也是抢着就上了楼,据他自己记载,当晚,趴在窗口,看风雨之中,山路上两个渐渐消失的人,看到文字,我曾在心里感慨,多么感性的一个男人,少数的时候,在路途当中,他是表现出了一种英雄气概的,但回到人间,他变得世俗而且妖媚。在四姑娘山上,他也曾说,上到高处,人便淡泊,这层淡泊出入于文字,深知以后,怎么看怎么觉得不舒适。但我仍然爱他。就像商世英说豪夺两字,我便也喜欢这个老人。

酒醉之时,人总是容易做出些荒唐的事,但愿他豪夺他人之时,是酒醉的原因。

邓钟说起刀法,拒绝在商世英面前展示,倒真给人些老成持重之感,他天生就是应该肩负使命的,也许。徒然想起,这样的男子,一般人是不敢爱的。对于安安,也就期待很大,是什么样的女子会去爱上这般的男人呢(或者安安未必爱的是他),是什么样的他,会去接受眼前的她呢。在现实当中,这些都是困难的问题,我们并不很需要完美的感情来展示一段路程,但确实需要,需要一份天真,存在于各人心间。

有邓钟在,商世英换刀法的想法,就像晴天落下两滴雨来,倏勿之间,消失在空气里。很难想象,邓钟会和商世英拜为兄弟。大概,人活着的时候,多半得想想周全两字。

“一片落叶飘进了亭子,叶子滑走的声音让人感觉充实。”在微小的细节当中捕捉到充盈的画面,这一点我是极其喜欢的,但在我自己的心间,不容易发生一些细节。我所喜欢的这般,在《到灯塔去》展现得最为明显,甚至单单是空气,也能组合成一部小说,我惊异于画笔的魅力,但这般的文字,显然超出了画面可以给人的震憾,在细细阅读当中,心可以走得更远一些。当然,我的心可能还需要再修炼个几年,然后披上红的长袍,一个人行走在巨大的风里,听祖先骨格的粉末发出我并不能理解却热泪盈眶的句子。

在所有的武器当中,我可能并不太喜欢刀,以为刀,太过粗犷,要什么样的人,配带着它,才能在荒蛮当中,透出些我喜欢的那种模样呢?想当年,胡斐在肩上扛一把刀,大模大样地走在雪山顶上,倒是有些热爱过他的。除此之外,就十分二十分的喜欢楚留香的扇子,多情的人,总是会在身上带把扇子。

“秋风助凉,点一盏灯更见得秋夜深沉。”就像当年说起王安石深夜秉烛赏花,最近常想起关于你的四个字:风流蕴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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