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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花楼上客(下)

作者:小虫悠悠

希白楼,一听名字,就非同小可。不像斜白山庄,在风雅里总像藏着见不得人的东西,斐逸这个六庄主,虽心怀大气,但却不见得是个飘逸的人,但他却能说出草书无法这样的话来,我实在是有些惊异,看来在五藏楼里呆久了的人,难免会染上些书画的笔墨气息,由此,想及自己,也许久了,在树下,真能写出些什么篇章来。

我以为希白楼是不应该附属于非花楼的,我原来以为它单独属于另外一个主人。它藏在峭壁之下,这种神奇的建筑往往会强烈地吸引着我。以前看过一幅图画,在一个被山围住的地方,类似于城堡那么宽大的空间,在那里面是矗立起的一根根柱子,有些柱子单根而立,有些柱子好像互相交错(这是建筑的魅力,视觉上给了我一种自以为是的假设),一直到顶端形成各种形状,耶酥的画像就藏在里面。

我在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明显感觉没有在写《日子》的读后感时,感情那么丰富。对于自身的再创作,日子带给了我更多的灵感,我原先便想同你商量,既然你没有太多的时间,或者我可以按着我的方式,将故事先继续,作为对你的一个铺垫,事实是,我第三遍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才有了一些微小的头绪。

恍忽。

《到灯塔去》给了我许多不可多得的东西。

在迷茫之中,一些云雾一样的东西,总使什么变得越加的深重。

太爷爷的字和杜甫差一字,但明显非女性化了很多。呵呵。

“屋子里安静得只听见烛花“哔啵哔啵”的爆裂声。”是什么样的烛花才能发出如此强烈的声音呢?或者是屋子太静,安娜死的时候,托尔斯泰曾经描写过她像蜡烛,哔啵一声,世界彻底黑暗了下去,在电影里,她的眼睛无穷大地放射出了整个世界。由此觉得,哔啵哔啵,响得是过于猛裂了。

“屋子里的灰尘终将遮住石门与墙壁之间最后一丝破绽。”我觉得自己一直在遮掩某些破绽,可是遮来遮去,总是遮不住,闹到后来,竟然引发了悲观主义,以为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有光亮的时候,主宰着人类的,不是上苍的那双手,就是某个句点,它永远在那里,死不瞑目的样子。

又扯远了。

“主人走了,规矩还在。”人世间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规矩呢,我简直恨死那规矩了。老祖宗就是一柄剑,生锈了以后,还能杀死那么多的后人。我们怎么就不能够捅破所有的那些规矩呢。

心上的一截波浪,突然被世俗打断。

写这些话,竟直对不住非花楼。

赵氏对邹渐的爱,大概是人都不大会明白的,她看着 “缀红”两个字,竟能看出一分流水的安适。我经常在胸襟气魄这些词当中,消失胸襟和气魄,现实就是一场暴风雨,拿一柄小伞站在雨中,总不很踏实。就像邹渐的烦恼,我简直想要那一份烦恼,拥着山水,沉寂于海上的船只,并不甘心航行就此结束。

“他说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心像潮水时时涌起的寂寞,”谁能说,一个人能自在地承受心中的那份寂寞呢,就像凋零便不可怕,可怕的是知道凋零,冷得在风里瑟瑟地抖落最后的希翼。有时候,仰望会成为另一种痛苦,但站在桥上看红的落日,必竟是美的,美得这一生可以没有遗憾。

习武的人,会有谁不爱那宝刀呢,要是我,我也要非要打开那匣子看一眼,怎可随它被世事覆盖呢,于是走火入魔,就像写诗,想写一首淡然的诗,结果写成了幕幕惨状,且分崩离析。可是让一个写诗的人,一辈子不再写诗,可能么?

也许,可能。

那些独特的人,总是把诗藏在脑袋里。

那日去看演出,一个晚上下来,他只唱出了几个我能听得懂的字:阿表妹,倒酒喝;阿表哥,倒酒喝;管你喜欢不喜欢都要喝;管你喜欢不喜欢也要喝。此之前,他唱一些别人丝毫听不懂的话,有时候像藏族寺庙里悬挂着的铜色的器具里发出来的声音,有时候又像一滴水滴落于水群的声音,他背着一个口袋,口袋里全是小小的乐器,也许是一个小盒子,也许是一朵花。奇才,于是他遇见爱情的方式也很神奇。

江湖里那些用暗器的人,是太精到了。如果紫菊花是一种独门暗器,那么用暗器的这个人应该是女人吧,一个柔情的但心怀恨意的女人。她比夜色更真实。所幸,它并不是暗器。

我并不确信往事能给我们力量。

“邓钟心中忽然闪现出一个疑点,疑点象黑夜一样渐渐扩散,刚才还能清晰地看到,现在却发现自己就在疑点的中心,成了疑点的一部分,以至于闪过的疑点变成了什么也不是,只是疑点的疑点。”

喟叹一句,疑点的一部分对我而言,是恍惚。

那日看一个影片,罗斯在送奶奶走的时候,不小心跌入一个空墓,大小正合适。朋友们围上去,天是蓝的,特蓝特蓝。罗斯说:我终于做了我最想做的事。

假如死亡是我最想做的事,我这一生还会不会有那么多的疑虑以及不敢行走天涯的困惑呢。嗳。

夜色很快就要降下来。但现在已经是中午了。对面的男人放着音乐。对面的男人还没有来。嗳。桌上的呆兰绿着。

这样的日子每天每天,只是不同的是,中秋节快到了。邓钟很快就要离开非花楼去镖局了。对于他的生世之谜,我几乎是忽略了,赵氏已然像是个真正的母亲。

真遗憾,我没有生长在机关当中。突然想起,书中的机关和现在的机关,竟有相通之处。当然,我遗憾的是,我没有生在谜里。

那些神秘的事,对于年轻的人来说,是极其迫切的。在和平的年代,我们拿着数码相机乱拍的情景,和此时此刻的非花楼比起来,显得相当之可笑。

“平某三十年没到江南了,那是啥滋味,啥滋味都有,在西白楼上,拣一个临水窗户,听一阵咿咿呀呀吴歌软语,把一坛酒喝得山高水长,才算是到过江南。”

这西白楼和希白楼是同一个楼吗?

嗳,平子野这一番话才真是说得山高水长,喜欢,很喜欢。只有真正爱酒的人,才能说出这番够有滋味的话来,只是江南的酒,浸泡在软风里,是否够得上爱酒的人沉醉呢?马蹄扬起,酒是该痛快的喝的吧。慢饮怕是要伤不到胃,伤不到胃就伤不到心,伤不到心还有什么意思呢?所以平某嫌杯子太小了,实在是一个人的可爱之处。而用碗喝酒,又实在是词不达意。坛子里的酒就那么沁出来,符合我的想象。

好酒,好酒,好酒呵。

身为女子,此生,大概我是永远品不出酒好酒坏了。如此,也丧失了某种气魄。想起爱喝酒的外婆,她在结束之前,并不能畅快地喝上一口酒,她总喊着为何还没有死,到死的那一刻,却拼命拍着胸口,拿出了一生的积蓄。如她所愿,她被安放在外公身旁,她是个爱酒的女人,外公是个***的男人,这一生,在我看来,竟是这么短的。有时候,我只能对着外婆曾经所在的村庄以及村庄后面的那座山,淡淡地怀念她的面容。

亭子里,有三个人,不管是敌是友,能坐下来的,那个夜晚便足可以用来回望。

“刚才庄主那一退,落地沉稳,但谈不上‘飘逸’两字,一停一转,泾渭分明,只怕连平某的遭遇也不如。”江湖中的人,眼睛若不快,死得就快了,难怪乎平子野是个老头,那观乎先生就该更年老了?一个老头跟着另一个老头,出没于生死的界限,那么平子野算得上是忠诚了。

无袖者,如烂漫春花,不待自来。

不待自来的,还应该有那像兰花般的女子呢吧。

我以为,铁匣上的秋山瘦水图,应该可以多着些笔墨的。

在第三章《风声》里,故事很能抓住人心。虽还未曾波浪壮阔,但不动声色的同时,我的眼睛是跌了进去,对故事我并没有太多的专注,但在语言上来讲,它是圈住了我的。若是从书中将自己抽离出来,这整个三章,虽然文字着力不少,但实际上发生的事情并不是很多,人物的性格是形成了,但并不是一上来,就给人印象极深刻的感受,但邹渐和赵氏除外。我相信他们的性格和形象会在以后的章节里有比较大的起伏和变化。

我原先说过,出场的人物一个接着一个,太缤纷,现在看来,倒一点都不觉得多的,每个人存在都有他存在的意义,需阅读者细致的阅读。在电脑上看,终究累眼,到如今,这成了我爱书的一种原因。

对于回雪刀,平子野说他即不能放弃,也不敢放弃,这话让人对他生出几份敬意来。

顾雪之看对面的山峦,一寸一寸的看。我看山峦的时候,雨就在眼前扫过,极容易联想到“山乱知雨在”的情景,安宁是极不容易的,在非花楼这样的地方,安宁被打破,意味着深长的叹息,明月虽然照人,但明月也照着争斗和杀戮,时间凝固在身体里面,好像从未曾开启过一样。安安的紫菊花出现得恰到好处。我终究可以让自己崩紧了的神经,稍稍舒缓一会儿。

男人们的是非太多,需要一个女人,来打破这样的气氛,清鲜的空气,能盘活一个局面。

这年头,我也相信,书比人管用。

真正好的东西,都是烟云。

我不得不支起双手,侧耳倾听。风声过后,秋天就来了,在一片空旷地里,死亡的出现是必然的。人们习惯舍近求远,虽好的东西往往都在脚下,但远方总是更容易让人获得安慰和满足。想来人生出来,就是为了走长路的,夜里走梦里走不停地走,一直走到江水边上,还不满意,还要撑船过到江的那边去。

洪七公是很执着的人,有人告诉过他,沙漠的那边还是沙漠,他牵着马,头也不回地朝沙漠走去,在黄色的风沙里,他的鼻子大得可以装下整个西北的风。

若邓钟撑的船在芦苇荡里穿梭,安安会不会觉得更心安一些呢?芦苇荡是很奇怪的地方,虽然植物将水面覆盖得满满当当,但依然有清晰的水路,可以去向水里的村落,撑木船的人也在水里找鱼,船头站着一只捕鱼的红嘴的鸟,神情很是专注冷静。我在那鸟的冷静下笑出声来,我笑它的过分专注。

那鸟是经过训练的,训练以后,它就变成了那副模样。嗳。

嗳,我也是经过训练的,训练以后,我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徐怀集:老实说,我是怕你憋死。现在轮到你说。

邹渐道:今天偏偏无话可说。

邹渐的书生气是我之所以喜欢他的地方,两个朋友话能说到这个份上,可见各有其才,我喜欢这样利落的对话,且掩藏着一部分的幽默感。整个画面像被风吹动了一下,作为读者,在这样的字里行间,我获得了一种休息。

等待这一章节的内容太长,看得我复又茫然。那间屋子里发生的事,有不太清晰之感。

人生总有那么多次的相遇,是落在记忆之外的,偶尔拾起时,岁月已经老去。你那天莫名地啜泣,正是为了这一段落在记忆之外的相遇。

看到这里,突然心有凄凉。

那少女闭上眼,轻轻吸了一口,道:“菊花是这个季节最寻常不过的花,我却是平生第一回闻着它的清香,这里哪来的萧杀之气。”

少女这话可用来作为我的结束语:世间藏着的事,太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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