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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婚礼邂逅

“哇,好美啊——”

“在枫叶林的教堂里举行婚礼,红枫配上白婚纱,简直美哭了,我也想结婚。”

“你现在这么胖,穿婚纱肯定不好看,还是等减肥之后再考虑吧……”

“对噢,要像露露这样,瘦不见骨,丰无赘肉才好。哎,新郎真是太帅了,金童玉女,我要是也遇见这么帅这么有钱的男人就好了……”

“别做梦了,你又没有露露长得漂亮。”

“要我说,她老公内心真心强大才是真的,但愿我们也能这么好运,能够遇到一个不计较的男人……”

……

十月中旬,加拿大的红枫如醉,我和美美,还有几个云舟与露露要好的女郎在婚礼上齐声赞叹。

说了两句话,美美就赶去陪新娘子。

露露的婚礼是中西合璧那种,婚礼部分是西式,有牧师见证,从教堂出来后,五百多名宾客都被豪车送到附近的五星酒店参加宴席,大吃大喝,之后还有舞会。

婚礼上,露露穿着一件露肩式紧身长鱼尾的婚纱,衬得她越发高挑靓丽,两排闪亮的钻石耳环,从她的耳朵垂下,看起来华贵又简洁,头上戴一圈白色玉簮花,看起来清纯又明艳,她容光焕发地依偎在高大帅气的新郎臂弯之中,其美貌和风姿令人倾倒。

一共四个伴娘,穿一式吊带小腰身的鹅黄色缎裙,站在新娘身后,是最漂亮的伴娘。

“露露的婚纱是西班牙的De La Cierva Y Nicolas,这个牌子全部采用高品质天然织物,高级手工订制,蕾丝、珍珠和碎钻都是手工钉上去的,绝对华贵典雅。

“这个品牌的婚纱,一向为王室贵胄所青睐,就这么一条婚纱,和一辆名车的价钱差不多了。”新娘新娘拍照间隙,美美跟我八卦。

“别羡慕了,今天除开新娘子就是你最美了,我都听见好些人在打听你这个第一美貌的伴娘。”我扣扣美美的手心,朝旁边给她递个眼风。

美美看过去,那边座位上有个金发碧眼有外国帅哥立刻朝她微笑。

“讨厌——”美美扭了扭腰,“人家不喜欢洋男友。”

“可是混血儿很漂亮噢,你不是一向喜欢洋娃娃?”我朝她偷笑着眨了眨眼睛。

美美还想说什么,转身就被另一个伴娘拉去拍照了。

当新郎、新娘站在牧师面前,有人放飞了一群白鸽,把气氛托向了*。

我的眼睛,不由泛起了泪光,连牧师的话,都听得有些不大清楚。

“齐天承先生,你愿意娶曲璐小姐为妻吗?从此爱她,呵护她,忠诚于她,无论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高大英俊的新郎笑得深情款款,“我愿意。”

“我愿意。”

咦?

怎么还有人其他人在说“我愿意”?

就在我惊讶之时,一双手握住了我的手,当我的脸扭转过去,看到易家明英俊的面孔,他含情脉脉再次重复刚才的三个字,“我愿意。”

我愣住了,一时忘记将手抽回。

易家明,他不是应该和叶美惠结婚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曲璐小姐,你愿意嫁给齐天承先生为妻吗?从此爱他,呵护他,忠诚于他,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我愿意。”露露幸福的声音响起。

我瞪大眼睛呆呆地看着易家明,直到他抬手将我的手送到唇边轻吻,我才从震惊中回神过来。

“我们已经分手了,家明,你知道我不是赌气,也不是说笑。”

“绵绵,”易家明目光期待,声音温和地说:“别考虑那些,只告诉我,你愿意嫁给我吗?好好问问你的心,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大力地抽回手,警惕地看着他,保持着距离,“你父母不会同意的,你别自作主张。”

我愿意嫁给他吗?如果换成一个月以前,我的心里自是千肯万肯,而现在,我好容易才从失恋中恢复精神,看到他,只觉得破镜重圆这回事,实在太辛苦了。

更别提答应之后,所有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我和他还得披荆斩棘,去应付易家的那些人和事。

不,我不想再回头。

我缓慢地摇了摇头,“不,我不愿意。”

易家明的脸一下变了颜色,“所以,你换了手机号,注销了以前的联系方式,并且一次次拒绝和我见面?对,你收了那一千万的支票,我就该想到,你已经下了决心。”

他定定地看着我说:“我从前就知道,你对那些男孩子无情的时候有多决绝,没想到,有一天这种无情会用在我身上。”

“也好。”他露出一抹死了心的表情,“这样问一问,我就不再遗撼了,绵绵,你不知道,我曾想过,如果你这会儿答应了我,我就放弃在易家的继承权,和你私奔去……”

我温柔地看着他,“家明,人生的真谛不在于一己私欲,这世上,有的人能够相爱相守,有的人缘份不够只能相爱一段,即使你愿意为我做那样的牺牲,我也不愿意,你要娶我,放弃的不仅是易家继承权,还会令你父母伤心,他们已经失去了一个儿子,再不能失去你了。”

“有一天,我们也会为人父母,换个立场,我很能理解他们不接受我的想法,家明,他们没有错,我们也没有错,只是时间不对,我们只能错过彼此。回去吧,好好准备你的婚礼,要让你的新娘,比今天的新娘子还要幸福……”

家明站起身,摇摇晃晃,“对,回去,除了回去,我还能怎么样!我们都是凡人,谁也不能枉顾家人的想法,力挽狂澜于既倒。抱歉,我打扰你了,我只是,不甘心。”

“家明——”

他转过头,期盼地看着我。

“家明,祝你幸福,我们都要幸福,不然,就对不起我们付出的代价了。”我微笑地着看他。

家明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人群。

初时,他走得有些踉跄,后来,他走的越来越坚定……

我放下心来,喃喃道:“家明,一定要幸福啊!”

趁着大家上车准备去酒店,我打算悄悄离开。

“绵绵——”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袁少。

今天的宾客太多了,之前我竟然没有发现他也在。

“我远远就瞅着像你,果然是。”他有些得意。

“你,怎么也在这里?”我有些奇怪。

“新郎是我大哥的同学,也算是我哥,我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蒙他诸多照顾,他结婚了,我当然要来。”袁少边说边用手挡着从我身边走过的人群。

“没想到在这碰见你,正好,我之前说约你一起来加拿大看枫叶,相请不如偶遇,这下你总不能拒绝了吧?”袁少护着我往他的车子走。

“既然是新郎的好友,今天肯定有很多事要忙,你别管我了。”我不置可否,没有直接拒绝他的邀请。

“我今天负责帮新郎招呼宾客,很乐意为美女服务。”袁少做了个绅士的邀请手势,打开了车门。

还没等我上车,突然有个人在我身后说:“钧康,你一见漂亮的女孩子就忘了正事。”

袁少抬头,朝我身后看去,他咳嗽一声,“大哥,我哪里有,招呼客人,难道不是正事吗?”

然后,他给我介绍说:“绵绵,这是我大哥,袁钧华,大哥,这是绵绵,叶绵绵——大哥,大哥?”

我转身看向那个男人,他坐在轮椅上,被袁少这一叫,一脸如梦初醒的神态,看着我轻轻说,“绵绵,嗯,你好。”

我们明明是初相识,但他的神情,还有叫我名字时的语气,仿佛一早与我相识。

我微微点头,随着袁少称呼他,“大哥,你好。”

他凝视我片刻说:“你们玩,抱歉,我那边还有事。”

随着他的话音,轮椅后站着的中年男子,已经一言不发地推着他离开。

袁少看着他大哥的背影,尴尬地和我解释,“我大哥因为腿不好,性格比较孤僻,我们别理他了,来,我送你去酒店。”

“你和你大哥长得不怎么像啊。”我看着那男子的背影说。

“是啊,都说我长得不如他英俊。”

袁少摸摸头,“我这大哥,虽然只比我大七岁,倒像我爸爸似的,父母去世的早,我几乎可说是由他一手带大,袁氏在商场能有今天的地位,大哥功不可没,偏他还能不沾半点铜臭之气。你不知道,他拉小提琴,简直如泣如诉,如果不是为了袁氏,我估计他会去做音乐家……”

我微笑道:“你们兄弟都有艺术气质,你的画也很好,不过,你的画是很好的仿作,却不能自成一家。”

“绵绵——”袁少怪叫,“不带这么贬人的,你不知道,你这论调和我大哥一模一样。”

见我看他,袁少耸耸肩说:“大哥说我心有旁骛,不能够专注,所以画的有匠气,他总说模仿再炉火纯青,也成不了大器,我当初学画,还是他鼓励的,说我老是静不下来,学画画可以宁神,他以为人人都像他啊,每天写两篇大字,也不嫌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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